1、根据2016年8月18日生效的《中厄两国互免持普通护照人员签证协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的公民,以旅游及相关活动为目的,或从事其他非营利活动,在厄瓜多尔共和国入境、出境或者过境,自首次入境之日起至最终离境之日止,一年内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免办签证。入境时须提前备好完整行程单、酒店订单、往返机票等材料(如系自由行,应提供西语或英语版在厄期间完整旅行计划),以备厄方移民官员查验。
如欲在厄瓜多尔境内停留超过90日的停留期限,或者在厄瓜多尔境内从事新闻报道、学习、工作或其他任何营利性活动,应当在入境厄瓜多尔前申请签证。
2、根据《中厄两国互免持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人员签证协定》规定,持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自首次入境之日起至最终离境之日止,一年内累计停留不超过30日,免办签证。停留期限最长可延长至每年90日。
3、持中国香港特区、澳门特区护照的中国公民,以旅游为目的入境厄瓜多尔,享一年内累计停留期限不超过90日,免办签证。
4、根据厄瓜多尔相关规定,持签证入境的外国人,须在入境后30天内持护照前往厄外交部外侨局进行签证登记。
5、厄瓜多尔签证有效期和入境停留期与我国签证不同,厄瓜多尔签证有效期与停留期一致,签证失效日期即为签证持有人入境停留期截止日。如入境后需要申办签证延期或更新,须在签证失效前30日内向厄有关部门申请。
6、目前,厄瓜多尔驻华使领馆可签发的签证种类为:
(一)非移民类签证:
D-I\II 常驻外交、工勤及随行家属签证
D-III 常驻外交官及随行家属签证
D-IV 短期外交礼遇签证
12-IV 难民签证
12-V 学生及随行家属签证
12-VI 工作人员及随行家属签证
12-VII 传教士、志愿者及随行家属签证
12-VIII 学术文化交流人员及随行家属签证
12-IX 商务签证
12-X 旅游签证
(二)移民类签证:
9-I 养老移民签证
9-II 国债\产权\在厄公司投资法人移民签证
9-III 商业投资移民签证
9-IV 公司经理以上职位\持有长期工作合同\宗教人员等移民签证
9-V 特殊人才移民签证
9-VI 依亲签证
申办各类签证的具体即时信息请咨询厄瓜多尔驻华使馆或厄瓜多尔驻上海、广州总领馆。
自2019年1月28日起,厄瓜多尔政府对来厄短期停留或长期居住的外国公民颁发电子签证,以取代传统贴纸签证。厄驻外使领馆及厄外交部在其境内的各个联络处将负责电子签证的发放工作。如外国公民现持有的纸质签证仍在有效期内,厄外交部将适时通知其更换流程。电子签证上的验证码与签证持有者相对应,具有排他性和保密性,签证持有人须妥善保管验证码信息,不得肆意传播或泄露。
海关防疫
据厄瓜多尔海关总署最新规定,赴厄外国人员可携带免税入境的常见物品数量或总价如下:
1、香水:300毫升/人,600毫升/家庭;
2、电视机:不超过32英寸,1台/人;
3、药品及膳食补充剂:药品须有处方,膳食补充剂不超过4kg.
4、18岁以上人员可携带不超过3升酒精,20盒香烟(20根/盒),1磅烟草和25根雪茄;
5、现金:不超过9999美元;
6、服装、首饰、个人用品等:总价不超过500美元;
7、电子产品(手提电脑、平板电脑、手机等):1新1旧/人。
完整清单详见以下链接:
https://www.aduana.gob.ec/wp-content/uploads/2019/10/LISTA-DE-BIENES-POR-V%C3%8DA-AEREA.pdf
居留入籍
厄瓜多尔国籍法不承认已取得厄国籍的外国人拥有双重国籍。通常情况下,在获得入厄国籍证明书前,须办妥放弃原国籍的相关手续。厄瓜多尔同西班牙等少数国家签订有允许双重国籍的协议。
1、申请加入厄国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法律行为能力;
(二)拥有合法的物业、产业、职业或工作,以便能独立生活;
(三)自获得厄瓜多尔身份证之日起,连续在厄居住三年以上;如与厄瓜多尔人结婚,或系厄人的遗孀、或已有一个以上在厄出生的子女的外国人,其居住期可减为两年;
(四)在厄居住期间无不良记录;
(五)会说、写西班牙语;
(六)具有厄历史、地理及其宪法的基本知识。
2、对以下人不得发给国籍证明书:
(一)因刑事案尚在审理中,或接到诉讼等待判决,尚未宣告无罪的当事人;
(二)无正当经济来源维持本人及家庭生活者;
(三)慢性或传染病患者;
(四)实践和传播反政府、影响共和国政治体制或危及国家领土完整学说者;
(五)其生活习惯、行为与道德标准和良好习惯相违背者。
3、在下列情况下入籍证明书将被取消:
(一)厄政治宪法所规定丧失厄瓜多尔国籍的情况;
(二)利用欺骗手段或违反有关法规入籍的;
(三)被内政部认为是违反道德规范、危及社会及政治稳定的入籍者。